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,“劳动节“放假安排(通知)如下:
放假时间:4月29日(周一)至5月1日(周三),共3天;
其中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公休调至4月29日(星期一)、4月30日(星期二)
5月1日(星期三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。
即4月27日(星期六)、28日(星期日)、5月2日(星期四)照常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我公司暂缓收发货,节后恢复正常业务运作,特殊情况请与我们取得联系。如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